GB55037的篇章體(ti) 例編排較原先GB50016有了明顯的不同,不再將工業(ye) 建築單獨設置篇章進行要求,而是根據要實現功能與(yu) 民用建築混編,這樣的編製更加科學、方便查詢。將“滅火救援設施”改為(wei) “消防救援設施”,放置在第2章基本規定中,其重要性可見一斑。同時囊括了應急排煙窗、消防通信指揮等內(nei) 容,內(nei) 涵更加寬泛。
其中對於(yu) 消防救援窗口的設置要求有了較大變化。

7.2.4 廠房、倉(cang) 庫、公共建築的外牆應在每層的適當位置設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即將廢止)。
7.2.5 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的淨高度和淨寬度均不應小於(yu) 1.0m,下沿距室內(nei) 地麵不宜大於(yu) 1.2m,間距不宜大於(yu) 20m且每個(ge) 防火分區不應少於(yu) 2個(ge) ,設置位置應與(yu)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窗口的玻璃應易於(yu) 破碎,並應設置可在室外易於(yu) 識別的明顯標誌。
GB55037,2.2消防救援設施
另外,《消防設施通用規範》發布後,將廢止《建築防煙排煙係統技術標準》第3.2.1條(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應在更高 部位設置麵積不小於(yu) 1.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當建築高度大於(yu) 10m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牆上每5層內(nei) 設置總麵積不小於(yu) 2.0㎡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且布置間隔不大於(yu) 3層。)

GB55037,2.2.4 設置機械加壓送風係統並靠外牆或可直通屋麵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在樓梯間的頂部或最上一層外牆上應設置常閉式應急排煙窗,且該應急排煙窗應具有手動和聯動開啟功能。(本條規定針對當前樓梯間疏散傷(shang) 亡較多的情況進行了規定,雖然高層建築樓梯間都設置了通向屋麵的疏散門,但大多鎖閉,一旦有煙氣進入樓梯間如不能及時排出,將會(hui) 給上部人員疏散和消防撲救進攻帶來很大的危險。根據煙氣流動規律在頂層樓梯間設置一定麵積的可開啟外窗可防止煙氣的積聚,以保證樓梯間有較好的疏散和救援條件。)
對於(yu) 常閉式應急排煙窗,煙規GB51251,5.2.6規定,自動排煙窗可采用與(yu) 火災自動報警係統聯動和溫度釋放裝置聯動的控製方式。當采用與(yu) 火災自動報警係統自動啟動時,自動排煙窗應在60s內(nei) 或小於(yu) 煙氣充滿儲(chu) 煙倉(cang) 時間內(nei) 開啟完畢。帶有溫控功能自動排煙窗,其溫控釋放溫度應大於(yu) 環境溫度30℃且小於(yu) 100℃。具體(ti) 的技術參數可參考T/CECS《消防排煙通風天窗》 10181-2022中的有關(guan) 規定(3.1術語消防通風排煙天窗,安裝在建築物排煙區域頂部或外牆上,由排煙窗框、排煙窗扇、執行機構、傳(chuan) 動係統及控製係統等組成的裝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