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及規範

根據《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規範》(GA 587-2005),2005年12月26日公安部發布,2006年5月1日起實施。
1.檢查: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進行日常消防檢查的單位和有電子巡更係統的單位,應當包括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部分。其他單位的建築消防設施檢查應至少每周一次。
2.單檢:一個(ge) 月至少要做一次。
3.聯動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主要對建築消防設施係統的聯動控製功能進行全麵檢查和評估。
(一)檢查的主要內(nei) 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自備發電設備狀況、消防配電室和發電機房環境、消防電源終端開關(guan) 裝置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係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區域顯示器運行狀態、CRT圖形顯示器運行狀態、火災報警控製器運行狀態、消防聯動控製器外觀及運行狀態、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報警裝置外觀、消防控製室工作環境。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製櫃工作狀態、穩壓泵、增壓泵、氣壓水箱工作狀態、水泵接合器外觀及標識、管網控製閥開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係統:室內(nei) 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消防炮外觀、水泵啟動按鈕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係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泡沫滅火係統:泡沫噴嘴、泡沫栓、泡沫槍、泡沫發生器的外觀,泡沫儲(chu) 罐之間的環境,泡沫儲(chu) 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泵的工作狀態。
7.防排煙設施的排煙閥和送風閥的開閉狀態,機械排煙風機和正壓風機的外觀,風機房的供電狀態和工作環境,自然排煙窗的開閉狀態。
8、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的照明、指示的位置和方向有變化。
9.消防電話或電話插孔的外觀是否有變化。
10.緊急廣播揚聲器的外觀狀況良好。
11、防火門、防火卷簾是否處於(yu) 正常開啟狀態,外觀完好,有無遮擋。
12.消防電梯的應急按鈕和電梯轎廂內(nei) 電話的出現。
13.發電機的外觀和機房的工作環境,消防電源的運行狀態。
14.滅火器的數量和位置是否有變化。
15.其他需要巡回檢查的內(nei) 容。
(2)單項檢查的主要內(nei) 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氣設備最終配電箱處的主備電源切換功能,發電機自動和手動啟動試驗,發電機燃料檢查。
2.火災自動報警係統:報警裝置和火災報警探測器的報警功能;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製器、CRT圖形顯示、火災顯示麵板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製設備的聯動控製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報警功能和手動報警按鈕的檢查數量不低於(yu) 總數的25%。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和水箱的水量、加壓設施的壓力情況、消防水泵和水泵控製櫃在主備用泵之間的切換功能、管道閥門的啟閉功能。
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係統:室內(nei) 外消火栓消防炮的出水口及壓力,消火栓泵啟動按鈕,係統功能。檢查人數不少於(yu) 總人數的25%。
5.自動噴水滅火係統:報警閥組放水,末端試水裝置放水。其中,末端試水裝置的放水檢查數量不少於(yu) 總數量的25%。
6.泡沫滅火係統:泡沫液的有效期和儲(chu) 存量,泡沫栓的水或泡沫。
7.氣體(ti) 滅火係統:滅火劑的儲(chu) 存量,模擬自動啟動係統的功能。
8.防排煙設施:機械增壓風機及係統功能、風機控製櫃;機械排煙風機、排煙閥及係統功能、排煙風機控製櫃;電動排煙窗的開啟和關(guan) 閉。
9.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標誌正確。
10.消防電話和緊急廣播:通話和廣播質量,以及緊急情況下的強製切換功能。
11.防火分隔設施:防火門的開閉功能,防火卷簾的自動啟動和現場手動功能,電動防火門的聯動功能,電動防火閥的開閉功能。
12.消防電梯:首層按鈕控製並聯動電梯後層、電梯轎廂內(nei) 消防電話、電梯井道排水設備。
13.滅火器:檢查滅火器的型號、壓力值和保養(yang) 周期。檢查人數不少於(yu) 總人數的25%。
14.其他需要測試和檢查的內(nei) 容。
(3)聯動檢查的內(nei) 容:
1.檢查消防供電設施的供電功能和主備用電源的切換功能,檢查供電能力。
2.火災自動報警係統和聯動控製的每個(ge) 樓層和每個(ge) 回路應進行功能測試。每12個(ge) 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個(ge) 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
3、自動噴水滅火係統末端水、係統功能聯動試驗、水流指示器報警、壓力開關(guan) 、水壓報警。檢查消防設施上的儀(yi) 器儀(yi) 表:每12個(ge) 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個(ge) 終端排水閥。
4.來自消防給水係統最不利點的消火栓(消防炮)的水分別由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給。每12個(ge) 月,每個(ge) 消防栓、卷盤和水炮應至少檢查一次。
5.泡沫滅火係統結合泡沫滅火劑到期更換,進行泡沫噴灑試驗:檢查係統功能;檢查儀(yi) 器儀(yi) 表。
6.通過報警聯動檢查係統功能,並進行模擬噴射試驗;檢查儀(yi) 器和儀(yi) 表,稱量儲(chu) 存容器。
7.通過報警聯動檢查電梯層站功能;通過報警聯動檢查防火卷簾門和電動防火門的功能;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消防廣播切換功能;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的功能;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正壓送風或機械排煙係統的功能,測試風速風壓值。
8.每12個(ge) 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個(ge) 滅火器的選型、壓力和有效性。
建築消防設施檔案:
1、文件內(nei) 容:
消防設施檔案應包含基本信息和動態管理。基礎資料包括消防設施驗收文件、產(chan) 品原始技術資料、係統使用說明書(shu) 、係統調試記錄等。動態管理包括值班記錄、巡檢記錄、故障處理登記和年檢報告等。
2.保存期限:
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建築消防設施檢查記錄》和《消防控製室值班記錄》的歸檔時間不得少於(yu) 1年。
建築消防設施單項檢查記錄、建築消防設施聯動檢查記錄、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的歸檔時間不得少於(yu)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