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6驗收標準中規定很明確:啟動延時(通常設置30秒)結束後,在滅火裝置啟動的同時點亮“放氣指示燈”。按理說不應產(chan) 生爭(zheng) 議,但看一下GB 50263的E.2.1,確實提及:壓力開關(guan) 動作(反饋)後,才點亮“放氣指示燈”。

再回到源頭:產(chan) 品標準來分析,GB 16806-2006《消防聯動控製係統》中對於(yu) 氣體(ti) 滅火控製器的控製邏輯規定是與(yu) GB 50166一致的。

放氣指示燈本質作用可以理解為(wei) :提示“即將噴放”,而不是僅(jin) 提示“已經噴了”,這點是造成很多人理解偏差的根源。因氣體(ti) 滅火係統從(cong) 來不是“能噴就行”的係統,它需要綜合考慮:誤噴代價(jia) 很大、人員安全優(you) 先。


